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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(4/5)

涂抹在唇上,想到最近见她总是一身的黑,那就送她带紫的浅粉红吧,这一季的流行。

爸爸爱穿棕色系衣服,就送他墨绿色围巾和手套,这种大地色彩配起来还真有圣诞树的感觉,她捧着那舒服的安哥拉羊毛围巾微微笑着。

沈勋呢…想到一身黑灰阴郁的他,明真自然地拿起另外那件浅驮色的围巾,温暖舒服的颜色,或许可以冲淡他的阴暗?

心亚的礼物更简单了,在校园书坊中选了一个柔软可爱的熊宝宝,就算大功告成。

拎着大包小包的战利品,她也不急着回去,反而精神地走向附近的诚品书店,选本好书睡前翻翻也挺不错的。才踏进店内,就被轻柔的管弦乐安静了心神。正要往小说区走去时,眼角瞄了一眼推销书堆,一本书吸引了她的目光,《我喜欢你》。

她记得这本儿童书,她家里的书架上有这本书的英文版本,是她在纽约的旧书店里找到的,虽然不是熟记在心,但总还记得一些whrburg那隽永如诗般的话语——

我喜欢你因为如果我生你的气

你也生我的气

要是你生别人的气

别人根本不在乎

那实在太难受了

有些人太好了呵呵

好得让你想要揍他一拳

打在他鼻子上

还有还有:

我喜欢你因为

当我觉得悲伤时

你不会老是要让我立刻高兴起来

有时候难过比较好

要是有人每一分钟都不停的吱吱喳喳

你一定受不了

你要想事情

那需要时间

这真是一本好可爱的书,她决定了,她要送给心亚,她要念给她听,她几乎可以想像心亚微侧着头,两眼亮晶晶地看她说话的样子。拿了书之后,她开心地走到小说区,当她正在张爱玲或是朱天心之间游移时,蓦地感到有人轻拍了下她的肩膀,她惊讶抬眼。

"明真,真的是你!"说话的人表情和语调都表现出他的惊喜之意。

"范子平?"她太惊讶了,眼前这个男人,就是晴美与她这三年来的心结。

"没错,明真,好久不见,你更漂亮了。"衬衫加西裤像个标准的上班族,他已不是昔日淳朴的大男孩。

果然成了台北都会男人,说话跟蜜一样甜,奇怪,沈勋怎么就不会这样?但随即又责斥自己干嘛拿沈勋跟范子平比,无聊。

"你看来也不错。"她淡淡笑着。

"现在有空吗?我们去附近咖啡馆坐一下?"他的眼神充满期待。

他深深地凝视明真,墨绿色的太空外套加上深咖啡色的休闲长裤,轻松之中带有流行的品味,神韵间仍是年轻的纯真,他立即又想起自己当年对她的心动,命运会对他如此仁慈,让他挽回曾经犯下的错误吗?

"好啊。"明真爽快答应。有何不可?

他们很快在附近找到一家咖啡馆,挪威的森林。现代台北人总喜欢沾染一下村上春树的感觉,这算是附庸风雅的虚荣吧!明真想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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