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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(2/3)

“财产的问题。”土律中的失落越来越了。

半空中的她暗暗对汉叔到抱歉,又害他被骂了。后座的自己呢

“我们的婚姻和他的公司有什么关系?”叶以心打断他的唠唠叨叨。

“方便?”

没有人看见那女人内烧着多熊烈的火焰吗?整辆车没有烧起来真是奇迹。

“他要告你!我真不敢相信,他竟然要告你!”坐在驾驶座旁的清姨还于震惊期。

她再度打断他的背书。

“因为,呃,您知,婚姻包很多层面,还有,呃,它的影响力很广泛。”土律师伸手指在桌面上画圈圈。“咳,那个,您嫁给郎云的这个事实,会让两位的财务问题变得非常复杂。毕竟,您也知,郎云不是普通的升斗小民,那个,他主持一个获利率颇的,呃,庞大的企业,所以…”

“民法?”她慢慢靠近后的椅背,以免因为太过眩而全

“郎云派你来这里,就只是为了告诉我这些、这些蠢话?”叶以心气到

土律师受辱的表情,敢怒不敢言。

“这个是民法说的,不是我说的。”土律师快哭来了,小抄当场散了一地。

“所以?”叶以心的秀容掠过一丝茫然。

“这应该没有太大差别,因为整个村里的人也能作证,郎云就是那天的新郎官。”他的脑袋突然灵光一下下。

大汉皱缩一下。每次都这样说,之前也不知是谁在新闻看见那个“死阿国”不久就到台北了个分店,还故意在人家公司门,更那个的是派心心去台北驻店,本是司昭之心嘛!

叶以心觉自己的内分成“极冷”与“极”两成分“极冷”的那个分从来,站在上方望着一切的发生。

“我们何不省掉这些细节,直接切主题。你的当事人究竟想要什么?”叶以心的指关节到发白。

“不要再背那些该死的条文了!”她握双拳尖叫。

“郎先生的意思是说,您是他的妻。”土律师用力,一副讲到这里她就应该懂了的表情。

“同居?”叶以心呆呆听他背书。

前来喝喜酒,所以这个,呃,它已经符合民法上的结婚要件。”

“财产和方便与我是他的妻有什么关联?”叶以心生平第一次兴起想说的冲动。

她看见车后座的自己,一脸冷静地直视前方,不禁佩服赞叹。

叶以心忽视他偷瞄小抄的斜。“整个村里的人都可以告诉你,我的丈夫不叫『郎云』。”

或许她应该先杀了前这个。

“离婚就要牵涉到财产分的问题,所以大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维持现状,于你于我的当事人都方便。”土律师只好为她解释,很得意自己想一个霹雳无敌优的结论。

“你们两个究竟想什么?”她咬牙切齿地问。

“郎云以为我会要求分他的财产?”她纺她会飞到台北,杀了那个男人!

“总而言之,那个,基于财产、名誉、法条及个人意愿因素,咳,我谨代表郎先生要求您那个,履行夫妻同居义务,否则我方将状向法告诉,并制执行。”

“他的财产我一都不兴趣!”她怒喊。

“是的,另外,据第…”掌中的小抄快速翻一页。“第一千零二条,『妻以夫之住所为住所』,除非两位事前有其他约定,便从其约定,否则,这个,为一位优良的好国民,您必须遵守民法亲属编的相关法规。”

“你闭嘴!如果你一开始就赶那小走,一切本不会发生。”清姨怒火滔天。

土律师把即将落的镜推上去。“两位婚前并没有签下婚前协议,因此婚后财产是以法定财产制为主,也就是,那个…”他飞快瞄一手中的小抄。“夫妻双方共同持有为法律原则,所以,如果您持中断婚姻关系,那个,呃,郎云在婚姻期间的一切收便被视为两个人的共同…”

“好,那我们起码解决了一个问题。”土律师非常满意地,再瞄一小抄。“那个,接下来,关于婚姻的这个分,依照民法第、第、第一千零一条,『夫妻互负同居之义务,但有不能同居之正当理由者,不在此限』。既然两位都没有任何正当理由,所以,这个…咳,你知的,就是同居嘛!”

“这样比较方便一。”土律师失望地看着她。她居然听不懂?

“呃,不是,这个是我提醒他的,他觉得很有理。”土律师咧一个羞怯的笑。

“当然您还是有拒绝履行的权利,并向法院诉请离开,不过依据民法第…”小抄再翻回前一页,找到了,土律师满意地“第一千零五条,您必须先证明郎先生符合底下任何一:一、重婚。二、与人通。三、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待…”

“我还不知原来夫妻想不想一起睡觉也归法官咧!台湾的法律真是厉害!”大汉从到尾一副很乐又不敢笑来的模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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